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 #25

25.一切良善和真理

25.一切良善和真理皆来自主。主是良善本身和真理本身(2011, 4151, 10336, 10619节)。就神性和人身而言,主是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神性真理从祂发出(3704, 3712, 4180, 4577节)。神性真理从主的神性良善发出,就像光从太阳发出(3704, 3712, 4180, 4577节)。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在天堂显为光,是一切天堂之光的源头,或说形成了一切天堂之光(3195, 3222, 5400, 8694, 9399, 9548, 9684节)。与神性良善行如一体的天堂之光,也就是神性真理,光照天使和灵人的视觉和理解力(2776, 3138节)。天堂沐浴在光和热中,因为它处于真理和良善;事实上,那里的神性真理就是光,那里的神性良善就是热(3643, 9399—9400节);也可参看《天堂与地狱》一书(126-140节)。从主的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形成天使天堂,并按秩序排列它(3038, 9408, 9613, 10716—10717节)。在天堂,与神性真理合一的神性良善被称为神性真理(10196节)。

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是唯一真实的事物(6880, 7004, 8200节)。一切事物都通过神性真理被制作和创造(2803, 2894, 5272, 7678节)。一切能力皆属于神性真理(8200节)。

人凭自己无法行一丁点良善,无法思想一丁点真理(874—876节)。人的理性能力凭自身无法领悟神性真理(2196, 2203, 2209节)。非来自主的真理来自人的自我,它们不是真理,只是看似真理(8868节)。

一切良善和真理皆来自主,无一来自人(1614, 2016, 2904, 4151, 9981节)。良善和真理在它们拥有主在里面的程度内而为良善和真理(2904, 3061, 8480节)。关于直接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和间接经由天使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以及对人来说,它们如何流入(7055—7056, 7058节)。主流入与人同在的良善,并通过良善流入真理(10153节)。祂通过良善流入各种真理,尤其流入纯正真理(2531, 2554节)。主不流入与良善分离的真理;就真理而言,主与人之间不存在平行关系;就良善而言,则存在平行关系(1831—1832, 3514, 3564节)。

为良善和真理而行良善和真理就是爱主爱邻(10336节)。那些处于圣言、教会和敬拜的内在之人喜欢为了良善和真理而行良善和真理;但那些处于没有内在的这些的外在之人则喜欢为自己和世界而行良善和真理(10683节)。举例说明什么叫为了良善和真理而行良善和真理(10683节)。

属天的奥秘 #2904

2904.“撒拉的一

2904.“撒拉的一生”表示在神性真理方面,教会先前的一切时间和状态,这从此处“一生”的含义和“撒拉”的代表清楚可知。“一生”在此因涉及年龄和构成它的各个时期,即童年,青少年,成年和老年而表示状态,如总体上一切时间段所表示的那样(参看2625, 2788, 2837节);由于接下来的几节论述教会,所以“一生”表示教会的时间和状态。“撒拉”代表神性真理(参看1468, 1901, 2063, 2172, 2173, 2198, 2507节)。由此可知,此处“撒拉的一生”在内义上表示在神性真理方面,教会先前的一切时间和状态。
撒拉作为亚伯拉罕的妻子活着时,代表与其神性良善结合的主的神性真理,这可见于刚才所引用的章节。她因代表主的神性真理,故也表示教会的神性真理,因为教会只有主的真理,没有其它真理。真理若不来自主,就不是真理,这一点也可从圣言和源于圣言的信之教义明显看出来。这一点从约翰福音中的圣言本身明显看出来:
若不是从天上赐给人的,他就不能得什么。(约翰福音3:27)
又:
离了我,你们就不能做什么。(约翰福音15:5)
这一点从信之教义明显看出来,该教义教导说,信的全部,即一切真理都来自主。
圣言中的一切代表和有意义的符号或象征在至高意义上都关注主;圣言的生命本身即源于此。它们因关注主,故也关注主的国度,因为主是其国度中的全部。来自主、在其国度中的神性事物构成祂的国度。因此,一个天使、灵人或世人越从主接受良善和真理,并相信它来自主,就越在主的国度。相反,他越不接受它们,不相信它们来自主,就越不在主的国度。因此,来自主的神性事物构成祂的国度或天堂;这就是主是其国度中的全部的意思。

属天的奥秘 #4988

4988.“约瑟的主

4988.“约瑟的主之妻,举目送情给约瑟”表与属世良善结合的非属灵的属世真理及其觉知。这从“妻”和“举目”的含义清楚可知:“妻”是指与良善结合的真理(1468, 2517, 3236, 4510, 4823节),在此是指与属世良善结合的非属灵的属世真理,因为所论述的是这种真理和这种良善,与这种真理结合的良善就是此处的“主”(4973节);“举目”是指思维、注意力,以及觉知(2789, 2829, 3198, 3202, 4339节)。
  “妻”在此表示属世真理,但不是属灵的属世真理;而此处“主”所指她的丈夫则表示属世良善,但不是属灵的属世良善。因此,有必要解释一下何谓非属灵的属世良善与真理,何谓属灵的属世良善与真理。对人来说,良善有两种不同的来源,一种是遗传,因而是额外的添加物;另一种是信与仁之教义,或对外邦人来说,是他们的宗教信仰。由第一种来源所产生的良善就是非属灵的属世良善;而由第二种来源所产生的良善则是属灵的属世良善。真理也出于一种类似的来源,因为一切良善都有与其结合的自己的真理。
  第一种来源所产生的属世良善,也就是遗传,因而额外的添加物,与第二种来源,也就是信与仁之教义,或某种宗教信仰所产生的属世良善具有很多的相似之处;但这些相似之处仅在于外在形式,而就内在形式而言,这二者完全不同。第一种来源所产生的属世良善好比存在于温顺动物当中的良善;而第二种来源所产生的属世良善则是凭理性行事、因而知道如何照功用以各种不同的方式施与良善之人所特有的。施与良善的这些不同方式就是公义与公平的教义所教导的,也是在更高程度上信与仁的教义所教导的;对那些真正理性的人来说,教义的教导也可凭理性以多种方式来证实。
  那些所行良善出自第一种来源的人在行仁爱时,仿佛被盲目的本能所打动;而那些所行良善出自第二种来源的人则被一种内在的责任感所打动,可以说他们的眼睛完全睁开了,知道自己在做什么。简言之,那些所行良善出自第一种来源的人不是被对于公义与公平的任何良知引导,更不是被对于属灵的真理与良善的任何关注引导;而那些所行良善出自第二种来源的人则被良知引导。关于这个主题,可参看前面3040, 3470, 3471, 3518节)和下文(4992节)的相关阐述。但至于这些事物到底是何情形,这是绝无可能解释清楚的;事实上,凡不属灵,或尚未重生的人都是站在良善所取外在形式的角度来看待良善的。这是因为他不知道何为仁爱,何为邻舍;他不知道这些事物的原因在于,他没有仁爱的教义。这些事物在天堂之光却看得非常清楚,因而被属灵之人或重生之人看得分明,因为这些人居于天堂之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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